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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章 女人

第二章女人

贤妻良母

与男人相比,中国传统社会中的女性类型要多一点。其中,人数最多,最受推崇,同时也最具有女性特征的,便是所谓“贤妻良母”。

贤妻良母的传统相当久远,最早可以追溯到周代,以后一直是对女人最基本也最受推崇的道德要求。不但男人们要求自己的妻子是贤妻良母,只要是一个“好女人”,差不多也会相当自觉地努力去做。

表面上看,贤妻良母并没有什么不好,总不成要求女人都是“坏妻恶母”吧?问题在于,中国传统社会只要求女人是“贤妻良母”,从来也不曾对男人有过类似要求,比如要求男人是“贤夫良父”。“良父”的要求或许有,比方说,“养不教,父之过”。但下面紧接着又有一句“教不严,师之惰”。可见,所谓“父教”,只不过是指当孩子(一般只限于男孩)到了上学的年龄,做父亲的有责任把他送进学堂或为他请一位塾师。其他的事,他可就管不着了。顶多要求他在道德方面以身作则,起一种言传身教的表率作用。

事实上,中国传统社会的家教,一直是做母亲的责任。因此,当人们认为一个孩子缺少家教时,便会骂他是“没娘养的”或“没娘教的”,绝不会骂到他父亲头上。可见一个父亲在家里,其实并不对子女的成长和教育负什么责任。这类事情无一例外地都应该由那位“良母”去操心费力。所以,一个中年丧妻或离异的男子如果独自一人抚养子女,便会得到社会的广泛同情,认为他一个人“又当爹又当娘”,真是不容易。相反,如果一个寡妇独自一人把子女拉扯大,当然也会博得同情,但那同情心却绝不会在带孩子这一点上,因为那原本是女人的“天职”。

男人没有“良父”的义务,更没有“贤夫”的责任。在中国传统社会里,只有贤或不贤的妻,没有贤或不贤的夫。或者说,丈夫们似乎天然就是贤的,有不贤之可能的只是妻子。所以,只有因其不贤而休妻者,却没有因其不贤而休夫者。主动要求与丈夫离异的也有(比如汉代的朱买臣之妻),但那多半是因为丈夫“贫贱”,而非“不贤”。

显然,贤妻良母是对女性的单方面要求,是夫妻之间的一种“不平等条约”。如果不加分析地一味赞美所谓贤妻良母,那就无疑于是在赞美这种不平等关系。正如周恩来在1942年所撰《论“贤妻良母”与母职》一文中所指出,只要保持这个旧的固定名词,便先陷入男权社会的立场。

实际上,中国传统社会的贤妻良母,不但是单方面按照男性的要求来设计的,而且在一定程度上也违背女子的天性。

我们先来看所谓“贤妻”。

贤妻的字面意义是“好妻子”,实际内容却其实是“好媳妇”。其首要标准,不是体贴丈夫,而是孝敬公婆。如果这只是指赡养老人,也没有什么不妥。或者说,孝敬公公婆婆,和孝敬岳父岳母一样,都应该提倡。但可惜,传统社会的孝敬公婆,却往往是“做牛做马”的同义语;而“好媳妇”的特定内涵,也差不多就是“好奴才”。一个好媳妇,必须以公婆的意志为意志,以公婆的感情为感情,以公婆的好恶为好恶,以公婆的是非为是非,甚至以公婆的口味为口味。“三日入厨下,洗手作羹汤,未谙姑(婆婆)食性,先遣小姑尝。”当然,并不是所有的媳妇都牛马不如。如果她能碰上一位好脾气的公公,一位好说话的婆婆,也可能活得比较轻松自在,甚至享受到家庭的温暖。不过,在中国,婆媳关系从来就是一个永久的难题,何况一个女人能不能摊上个好婆婆,完全要靠她的运气。

更何况,一个“好媳妇”所要处理的人际关系,又不止于婆媳,没准还有姑嫂和妯娌。这些人虽非最高裁判官,但多半也有评委的资格,而且目光的挑剔,也未必亚于婆母。生活在这样的环境中,那个要做“好媳妇”的,便只好夹起尾巴做人,压抑自己的天性,扼杀自己的情感,扭曲自己的心灵,努力去讨好和迎合一大批陌生的、隔阂的,甚至可能会是敌意的人。

那么,在这种条件下,最有可能获得好评的是什么样的女人呢?多半是平庸的女人,或者是虽不平庸却善于藏拙的女人,比如《红楼梦》中的王夫人和薛宝钗。王夫人是贾府中最没女人味的女人,薛宝钗则是守活寡的女人,然而偏偏是她们被视为贤妻。王熙凤倒有女人味,也聪明能干,但她虽然有老祖宗宠爱、王夫人偏袒,她的婆婆却并不喜欢她,而且好像也没有什么人称她为贤妻。

除了孝敬公婆外,一个贤妻还必须“顺从丈夫”,也就是以丈夫的好恶为好恶,以丈夫的意志为意志。换言之,无论在公婆面前,还是在丈夫面前,她都必须完全丧失自己的独立人格和自由意志。

这不但无理,而且在事实上做起来也很难。比方说,顺从丈夫,当然包括满足丈夫的性欲在内。但是,一个贤妻,又必须“不淫”。“不淫”不但包括不与丈夫以外的任何男子发生性关系,也包括不与丈夫过多地发生性关系。因为过多的性生活,被认为是有亏男人身体的事情。那么,当丈夫提出性要求时,一个贤妻是应该答应呢,还是应该拒绝呢?拒绝,是“不听话”;答应,则是“不要脸”。总归是女人不好。于是,那些贤妻只好这样处理:对丈夫的要求尽量予以满足,以免背上“顶撞”的罪名;自己则尽量不在丈夫面前展示女性的魅力,以免背上“淫荡”的罪名。中国历史上的贤妻,多由缺少女性魅力的人来担纲,原因之一即在于此。

甚至,当丈夫的要求明显地损害了自己时,贤妻们也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,而应表示坚决拥护,并助纣为虐。比方说,丈夫要纳妾,真正的贤妻便不但必须拥护赞成,而且必须亲自去办。最贤的贤妻,还应该是丈夫尚未开口,就把人给他弄来了,让他喜出望外,大叫“夫人贤德”。比如《红楼梦》中的贾赦(一个老色鬼)看中了贾母身边的丫环鸳鸯,他的妻子邢夫人便忙不迭地亲自出马张罗:又是找鸳鸯谈话,又是找鸳鸯的哥嫂递话,又是到贾母那里去打探信息,结果碰了老大一个钉子,连贾母也不以为然:“你倒也‘三从四德’的,只是这贤惠也太过了!”“他逼着你杀人,你也杀去?”最后倒霉的,仍是这个女人:既没能维护自己的权益,又没能当上“贤妻”,还丢了脸。

我们知道,在两性关系中,无论是男人的嫉妒还是女人的嫉妒,都是人的天性。贤妻的标准既然要求女人不得嫉妒,也就无异于要求女人不像女人。事实上,邢夫人也是贾府中没有女人味的又一典型。不过王夫人的没女人味是因为“假正经”,邢夫人的没女人味是因为“没名堂”。她们虽然让人厌恶,却也着实让人可怜。

贤妻不好做,良母呢?也未必好当。有人说,母爱是女人的天性,当个良母总归还是比较容易的。其实不然。事实上也并非所有的母亲都是良母。因为贤妻良母是一个整体,良母必由贤妻升格而来。一个女人如果并未取得贤妻资格,那么,她要想当一个良母,便往往很成问题。

但,即便是一个贤妻,也未必能成为一个良母。首先她必须能生育。不能生育的女人,往往连贤妻的身份也保不住,除非用主动为丈夫纳妾的办法来弥补。其次她必须生男孩(至少一个)。只生女孩,也很麻烦。第三,她生育的儿子还必须成材。倘若儿子不成器,她就不但当不上良母,恐怕还要背上“教子无方”的罪名。

于是,对于这些女人来说,生儿子,便成了压倒一切的头等大事。运气好的女人,可能婚后不久即“早生贵子”。这种好运气甚至可能使她不必经历过多的考验便立刻被视为贤妻,因为对于一个几世单传的家庭或盼孙心切的公婆而言,这本身就是贤德。但这绝不意味着她就此便可轻松卸任,因为还有“养”和“教”的任务在等着她。而且,一直要到她的儿子功成名就,光宗耀祖时,她企盼已久的“良母”的桂冠才算落到她的头上。这往往是一个漫长的过程。至于那些运气不好,不会生育或尽生女孩的女人,则很可能一辈子都是受气包。

一个女人为此付出的代价往往是男人难以想象的。过多的生育使她们过早地衰老,所以古有“女子三十而色衰”的说法。其实三十岁的少妇,更具有性成熟感,未必就没有魅力。其所以“色衰”者,恐怕主要因过早生育又过多生育之故。即便是那些生育不多又养尊处优的贵妇人,也会相当早地失去女性的魅力,因为她们必须去做“良母”。这也就同时意味着仪则、风范、榜样、楷模。于是,她们便必须变得“端庄”起来,以免在儿女面前“不像样子”,“不成体统”。比方说,一个二三十岁的少妇,原本满可以在丈夫面前撒撒娇的,而且这也是增加女性魅力的手段之一,但却显然与良母形象相悖。世上只有撒娇的孩子,哪有撒娇的妈妈呢?没法子,为了当个“好妈妈”,只好放弃自己的儿女情、儿女态。

所以,那些英雄的母亲们,便往往是皱纹满面、白发飘零。这对于一个女人来说,实在是损失惨重。

事实上,中国的良母虽然按规矩必须由贤妻升格而来,但在实际上,却往往是良母的成分要大大地超过贤妻。甚至,一个女人,只要被公认是良母,则一般都不会有人对她的贤妻身份表示怀疑。

的确,中国的女性大都更乐意也更善于做母亲,而不是做妻子。这种心理大概一半来自女人的天性,一半是她们自己母亲的言传身教所使然。在中国的传统社会中,女孩子少有机会外出上学,有的连外出玩耍的机会也不多,她们的天地就是她们的家庭,而中国传统的家庭又实际上是由一位或几位母亲来主持的。所以,她们的母亲就是她们人生课堂的启蒙教师和权威指导者,她们在母亲的身上看到的是自己未来的影子。无疑,她们很少能够看到母亲如何做妻子,更多的是看到母亲如何做妈妈。这就使她们对于做母亲有一种天然的向往和乐趣,至少会认为理当如此。

因此,中国的传统女性往往在做姑娘时就表现出母性来,比如对幼小的弟妹,或者对鳏居的父亲,都会充当起母亲的角色,关怀备至,体贴入微。这样的女孩,结婚以后,往往都会成为标准的贤妻良母,甚至对于自己的丈夫,也往往给予母亲般的关怀和保护,让他们饭来张口,衣来伸手,坐享其成,安享其福。如果所嫁的丈夫比自己小,这种溺爱程度还要加码,因此又有“女大三,抱金砖”的说法。妻子比丈夫大两三岁,抱不抱得到金砖很难讲,但她把丈夫一半当弟弟一半当儿子来疼爱,倒完全有可能。

与此相对应,在这种婚姻模式中,丈夫也很难会是什么“贤夫良父”,而多半是“浪子顽童”。在他们看来,婚姻不过是从一个女人的怀抱转向另一个女人的怀抱。那么,在前一个女人的怀里干什么(比方说吃奶),在后一个女人的怀里也干什么(变相吃奶);对前一种女人是什么态度(比方说又爱又怕),对后一个女人也无妨采取这种态度(所以怕老婆的故事多有流传),而后一个女人也往往吃这一套。正如张铭远在《中国人的人生曲线》一书中所说,中国的不少夫妻关系,“恰如一个骄横的儿子和一个温柔的母亲的关系一样”。

所以,中国的小姐们,一见到落难的公子,便会顿起搭救之心。这时,她们往往身份也不顾了,脸面也不要了,门风也不管了,家规也不怕了,一心要承担起保护的义务,把那可怜的男人(在她们眼里只不过是可爱的大男孩)揽进怀里,置于自己的羽翼之下,就像老母鸡呵护小鸡娃子,不让它们被老鹰叼走一样。难怪落难公子被多情小姐搭救的故事,层出不穷,广泛流传,久演不衰,大受欢迎。这些落难公子当然无一例外都是多愁多病的文弱小生,是奶声奶气的漂亮男孩,而这些多情小姐则无一例外地是未来的贤妻良母。一个男人如果能娶上这样的妻子,当然是三生有幸;而一个女人如果能充当这样的角色,也自觉十分满足。因此这种戏男男女女都爱看。男人盼望自己有这样的艳遇和福气,女人们则希望自己也能如此这般地一显身手。

事实上,中国的男人往往是要靠女人来保护的。因为他们从小就靠女人保护,也靠女人管束。在家里,孩子靠母亲管教;在外面,孩子也靠母亲维护。学校开家长会,出席的多半是妈妈;孩子在外面受了欺负,出面交涉的也多半是母亲。甚至找对象、娶媳妇的事,也多半由做母亲的通过媒婆(又是一个女人)或自己的姐妹、干姐妹们来张罗。做母亲的总是比做父亲的更关心自己儿子的对象。这不完全是因为母亲更疼爱儿子,也不完全是因为女人对此类事情更感兴趣,还因为这件事意味着母亲要把母爱的接力棒交出去,当然要考察接棒人的可靠程度和人品如何。

于是在中国传统社会,就出现了两种截然相反、似乎互不相容的现象:一方面是“男尊女卑”“夫为妻纲”,女人被置于男人的奴役和压迫之下;另方面则是“母爱泛化”“阴盛阳衰”,男人要由女人来保护和娇宠。在这里,我们也可以看出中西文化的差异:西方的英雄救美女,中国的小姐救公子;西方的美女爱英雄,中国的男孩恋母亲。所以西方人喜欢为孩子找教父,中国人则喜欢给孩子认干妈。

结果呢?结果自然是一部分男人越来越柔弱化,甚至女性化,同时相当一部分女人则用母性代替了妻性,甚至只有母性,没有妻性。

母性当然也是女人性。但如果单只有母性,就不能算是完全的女性。

弱女子与女强人

应该说,在中国传统社会,一个女人如果能够当上贤妻良母,那么,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,便该算是非常幸运的了。可惜并不是所有的人都有这种运气和福气。那么,无此幸运的女人又该若之何呢?也许,她们的出路就只有三条,去当“奴仆”,或者去当“强人”,甚或去当“淫妇”。

当然一般地说,还是去当奴仆的多。这也是中国传统社会中女性的第二种类型。这里所说的奴仆,不是阶级分析意义上的,而主要是指她们在家庭中的地位而言。比如说《红楼梦》中的贾迎春,虽然是名门闺秀,嫁出去当的是官太太,但既然“误嫁中山狼”,也就与奴仆无异,甚至比某些奴仆还不如。所以,这一类女性便无妨称之为“弱女子”。

中国的弱女子不少。

中国历史上究竟有多少女人属于这一类呢?这可统计不出来。因为她们根本就没有资格被载入史册,只能默默无闻地被奴役、被欺压、被凌辱、被宰割、被屠杀。

有幸载入史册或被写进文艺作品的女性无非这样几类:良母(如孟子、岳飞之母)、佳丽(如赵飞燕、杨玉环)、才女(如蔡文姬、李清照)、烈妇(如杨贞妇、陈节妇)。这几类女性,人数屈指可数,当然很难说是否有代表性。但即便是这几类有幸露脸的女性,其中也不乏弱女子。比如明代弘治皇帝的生母,是给成化皇帝生了唯一一个儿子的。按照封建王朝的规矩,就是“圣母”(诞育圣躬之母)。但这位圣母,不但生前十分凄苦,而且最后连命都保不住。又比如明熹宗天启皇帝朱由校的生母王选侍,竟常遭殴打,因而积郁而死。圣母尚且如此,其余可想而知。

圣母命苦,贵妃命薄。汉高祖刘邦的爱妃戚夫人,在刘邦死后便被吕后砍去手脚,扔在厕所里,求死不得,求生也难。还有那位大名鼎鼎的杨贵妃,竟在宠爱她的唐明皇面前被活活绞死,而那位万岁爷唯有背过脸去掉眼泪。“君王掩面救不得,回看血泪相和流。”这同多情小姐搭救落难公子,或与西方骑士拔剑保护美人,形成的是何等鲜明的对比!一个大男人,还是什么“至尊天子”,却保护不了一个自己心爱的弱女子,真不知中国的男子,还有什么脸面来说话?

然而女人并非天生是弱者。

诚然,一般地说,女人的体格较男人娇小,女人的性格较男人温柔,女人的心理较男人内向,女人的情感较男人脆弱,女人的体验较男人细腻,但这绝不意味着女人就胆小怕事、软弱无能、优柔寡断、无所作为,只能由着男人来摆布和宰割。

女人的不幸是社会的不幸。

告别原始时代以后,中国传统社会就一直是一个男性的社会,或者说是一个以男性为中心的社会。为了维护这样一个社会秩序和统治模式,中国的男人编造了一整套哲学伦理学原理,来维护他们压迫统治女人的合法性。

这套理论大致是这样:首先,从男女关系中抽象出两个哲学范畴——阴与阳;并根据男人和女人的生理心理特点,派定阳的性质是刚,阴的性质是柔;阳的特征是动,阴的特征是静。这当然未尝没有一定的道理。比方说,男性暴烈,是为刚;女性温和,是为柔;男性好斗,是为动;女性内向,是为静。所以阳刚而动,阴柔为静,这就叫“动静有常,刚柔断矣”。

第二步,把阴阳范畴泛化,推广到一切领域中去。比方说,天为阳,地为阴;日为阳,月为阴。因为天降阳光雨露有如男授精,地生动植万物有如女分娩;日光强烈故属阳,月光柔和故属阴。于是这一比附,也能为人们所接受。

第三步,便是把哲学范畴转化为伦理学范畴。天不是在上吗?地不是在下吗?所以“天尊地卑”。天地关系尚且如此,况乎人类?因此,和天一样属阳、刚、动的男人就尊贵,和地一样属阴、柔、静的女人就卑贱,这就叫“男尊女卑”。刚而动者,可以在广阔世界纵横驰骋,柔而静者只能在自己家里洗衣做饭,这就叫“男主外,女主内”。当然,卑贱者只能受高贵者统治,柔顺者理应受刚健者摆布,也就不在话下。

无疑,中国传统社会中的男女不平等,归根结蒂并不是这种理论造成的,但这种理论对人们心理的影响,却也不可低估。至少,它造成了这样一种错觉:女人天生柔弱,女人就该逆来顺受。

不同的弱女子当然各有其不同的不幸遭遇,但也不乏其共同之处。

首先她们的出生,就被认为是不幸、不祥,甚至有罪。这个观念大约可以追溯到商代。据专家们考证,殷商卜辞中即有“贞,有子”和“不嘉,有女”的内容。商人重鬼神,事事都要占卜,妻子怀孕当然也不例外。结果,占卜到“有子”,便是“贞”(吉利),占卜到“有女”,便是“不嘉”。可见,重男轻女的观念,大约自商代起便已经有了。

到了周代,便有了“弄璋”“弄瓦”之别。《诗·小雅·斯干》说:如果生了儿子,就让他睡在床上,给他一块玉璋;如果生了女儿,就让她睡在地下,给她一只纺锤。所以,后人又把生儿生女,分别称为“弄璋之喜”和“弄瓦之喜”。虽说同是“喜”,但分量大不一样。

不一样的原因似乎也很简单:就做母亲的而言,生儿子可以提高或加强自己在家庭中的地位,生女儿却可能会坏事;就做父亲的来说,生儿子可以做自己的接班人,可以增强家族的实力,至少可以增加一个劳动力或战斗力,生女儿则只是多添了一个“赔钱货”。结果是,无论父亲抑或母亲,都不希望生女儿。

甚至在我国某些地区,还有这样的奇怪风俗:如果头胎生的是女儿,那么,便不准她管自己的父亲叫爸爸,除非后来有了弟弟,才可以解禁。当然,这还是客气的。一些时代和地区,甚至还有杀婴和弃婴的事发生。“男曰儿,女曰婴”,杀婴和弃婴当然是杀死或遗弃初生的女孩。这种恶俗,至少在春秋战国时代就已经有了,韩非子就曾说当时的人“产男则相贺,产女则杀之”。但直到现在,某些地区不时仍有这类惨无人道的事发生。

这些女孩的出世既然如此地不受欢迎,那么,她们即便活下来,日子也不会有多好过。对于被视为“赔钱货”的她,家庭和家族将尽量减少在她身上的投入,比方说不让上学,吃较差的饭菜,穿较差的衣服等;同时又尽量利用她的价值,以期捞回一点成本,补回一点亏损;比方说很小时就让她带弟妹,做家务,甚至下地干活。最后,她将在适当的时候被打发出去,嫁到一个陌生的家庭,去当别人家的媳妇。

别人家的媳妇并不好当。

首先,她将在新婚之夜被一个陌生的男人以丈夫的名义实施强奸。这不但意味着她已失去童贞,同时也意味着人权、人格、自尊和羞耻感的被剥夺。从此,她将成为丈夫的附庸和奴仆,白天干牛马活,晚上当泄欲器。受苦受累是她的责任,挨打挨骂是她的义务,权利则是没有的。能不挨打骂便是她的福气,能不被休弃便是她的造化。

其次,她不但要充当丈夫的奴仆,而且要充当夫家所有人的奴仆;她不但要看丈夫的脸色,而且要看其他人尤其是婆婆的脸色。这不但使她战战兢兢,而且会使她无所适从,因为丈夫和婆婆的要求、愿望、意志并不完全相同,结果很可能是“起晚了得罪公婆,起早了又得罪丈夫”,犹如风箱里的老鼠——两头受气。试想,身处如此逆境之中,哪里还能产生和展示女性的魅力?不过行尸走肉罢了。也许,只有当她升格为婆婆以后,情况才会有所改观,但那时她早已变成更无魅力的老太婆了。

所以,在娘家是赔钱货,在婆家是受气包的弱女子,往往是相当无性化的。又岂止是无性,简直就非人。

在中国传统社会,既无性又非人的弱女子,还远远不止于此。比方说,还应该包括那些真正的奴仆——被卖到地主、豪门、官宦人家当丫环的女孩,以及选进宫里当宫女的女孩,都如此。她们往往是连生命安全都没有保障的。东晋石崇家就有不少这样任人宰割的弱女子。石崇每次请客吃饭,便要这些女子去劝酒。如果客人不喝,就把劝酒的女子杀掉。丞相王导于心不忍,每每只好喝得大醉。大将军王敦却满不在乎,结果一连杀了三人,王敦还是不喝。王导看不下去,劝王敦多少喝一点。王敦说,他杀他家里的人,关你什么事?于是那些无辜的女孩子,便只好莫名其妙地去做刀下之鬼。

总之,这类弱女子,往往是连基本人权也没有的。因此,我们很难说她们究竟像不像女人。即便像,也没有意义的。因为她们根本就不被当人看,毋宁说也是无性。这类无性化的女人和前述无性化的男人正好一弱一强,倒是对立统一。所以,在描写江湖行为的故事中,她们不是被侠客们无意中搭救,恨不能变牛变马来谢恩的“羔羊”,便是被坏人或好汉们无端杀害,死得连自己也莫名其妙的“草木”,比如在鸳鸯楼被武松胡乱砍杀的丫环使女便是。

与弱女子正好相反的是所谓女强人。

严格意义上的女强人,大概应该是《水浒传》中的顾大嫂、孙二娘等人。因为所谓“强人”者,出没绿林、闯荡江湖,专一杀人越货、打家劫舍者也。既如此,则“正宗”的女强人,自然也就非顾、孙二位莫属。

顾大嫂绰号“母大虫”,生得“眉粗眼大,胖面肥腰”,是个“生来不会拈针线,弄棒持枪当女工”的角色。打起架来,“有三二十人近他不得”;发起怒来,“提井栏便打老公头”。打祝家庄时,正是她“掣出两把刀,直奔入房里,把应有妇人,一刀一个,尽都杀了”。不消说,被她杀的,大约都是前述弱女子。孙二娘绰号“母夜叉”,剪径世家出身,又学得乃父全套本事,便招赘了父亲的徒弟张青为婿,在十字坡大树底下,开一间黑店,专一将那过往客商,麻倒放翻,大卸八块,“将大块好肉,切做黄牛肉卖;零碎小肉,做馅子包馒头”。这个黑店老板娘,端的心狠手辣:伙计扛不动的行货,她自去扛来;丈夫不忍宰杀的路人,她任由开剥。至于长相,和顾大嫂差不太多,是“辘轴般蠢笨腰肢,棒槌似粗莽手脚”,可怕得很。

总之,这类“正宗”女强人,大体上都是五大三粗,体胖腰圆,眉横杀气,眼露凶光,毫无女性魅力可言。

这样的黑道人物,也许不会太多,更多的是家里的“母老虎”。她们当然不会这样面目可憎,但也相当男性化。一声“河东狮吼”,便可叫老公魂飞魄散,跪倒尘埃。宋代的陈慥,号龙丘居士,好宾客,爱美女,又喜欢谈佛。但他的太太柳氏,却似乎没有什么菩萨心肠,常常会让这位陈先生胆颤心惊。所以苏东坡作诗讽刺他说:“龙丘居士亦可怜,谈空说有夜不眠;忽闻河东狮子吼,拄杖落手心茫然。”河东是柳姓的郡望,狮子吼原本指佛祖法音之威严。佛家将释迦牟尼喻为无畏的狮子,故佛陀宝座称作“狮子座”,佛祖法音称作“狮子吼”。所以“河东狮吼”的意思,便是说柳夫人的一声“娇叱”,在陈先生的耳中便有如“佛祖法音”,威严无比。这可真是“老婆吼一吼,丈夫抖三抖”。

“河东狮吼”的说法,多少还有点讽刺意味,《醒世姻缘传》中的薛素姐,便比孙二娘等人还要可怕。孙二娘只是开剥别人的人皮,对丈夫仍十分恩爱,对丈夫的朋友也颇为义气。这个薛素姐,却专一虐待丈夫。她一个“搜风巴掌打在狄希陈(薛的丈夫)脸上,外边的人都道是天上打了个霹雳,都仰着脸看天”。这样的“女强人”哪个受得了。

除了山寨里的“母夜叉”和家里的“母老虎”外,还有一种街面上的“泼妇”,也十分了得。我曾亲见一位泼妇的“骂街”,是一手拿菜刀,一手拿砧板,一边骂,一边砍,一边跺脚,有时还要跳起来。尽管围观男女甚多,但并无一人敢近。这样的女人,当然可以肯定也是不会有什么女性魅力的。

母夜叉、母老虎、骂街泼妇,大约就是所谓“女强人”的几种类型。因此我认为,当代舆论界把那些有能力、有气魄、有主见、有作为、有事业心、有责任感、有自由意志和独立人格的新女性称之为“女强人”,实在是甚为不妥的。

首先,它带有明显的性别偏见和歧视女性的色彩,否则就该有与之相对应的“男强人”的说法。然而,尽管男人中不乏平庸、胆小、无能的窝囊废,但能干、勇敢、刚强的男人绝不会被称为“男强人”。这无非因为在传统观念看来,男人原本是该强,而女人原本是该弱的。所以,男人强是正常现象,不必特别说明他是“男强人”,只要说他是男人即可;而女人强则不正常,必须特别地加以强调。这显然是男性中心论的观念在作怪。只因为这种观念太根深蒂固,人们便不以为怪了。

其次,它会造成一种误解。以为妇女的解放,男女的平等,就是要把女人也变成男人(或曰“强人”),不该再具有女性的魅力,只能像顾大嫂、孙二娘那样眉粗眼大,胖面肥腰,或者眉横杀气,眼露凶光,似乎非如此不足以逞其强。结果,“女强人”便变成了“女怪物”的同义语。这其实同样是对女性的一种歧视,不应该成为现代人的观念。

第三,它还会造成一种误解,以为女性地位的提高,女性力量的增强,乃是一件既不现实,又很可怕的事。因为它只能造就一批“母老虎”“母夜叉”,不是杀人如麻,便是蛮横霸道。这样的女人,试问有几个男人敢爱,又有几个女人学得来?男人不喜欢,女人学不来,当然最多也就只能是一种传奇,绝对成不了气候。这就在实际上否定了妇女的解放。

因此,许多被舆论界封为“女强人”的新女性,都并不喜欢甚至拒绝接受这顶“桂冠”。事实上,所谓女强人,乃是特殊历史条件下的一种特殊现象,决不应该成为新时代女性的模式。关于这一点,我们以后还要再讲到。

淫毒妇与贞烈女

以上三类女人,一类是只有母性的,一类是近乎无性的,一类又是相当男性的。那么,在中国传统社会中,有没有真正具有女性特征,在男人面前实实在在像个女人的人呢?

有。但可惜,她们往往被说成是“淫妇”。

《水浒传》里就有好几个这样的“淫妇”,比如大名鼎鼎的潘金莲就是。顺便说一句,在《水浒传》中,除扈三娘既艺高貌美又忠义双全,是个特例外,其余多少能展现一些女性风韵的,差不多都是“淫妇”。比如宋江的外室阎婆惜,杨雄的老婆潘巧云,卢俊义的妻子贾氏等。

这些女人大约有以下几个共同的特点:

一是“美”。这些女人,大都年轻貌美,风姿绰约。比如潘金莲,便是“眉似初春柳叶,常含着雨恨云愁;脸如三月桃花,暗藏着风情月意。纤腰袅娜,拘束的燕懒莺慵;檀口轻盈,勾引得蜂狂蝶乱”。其他几位,也大体如此,不但美丽可人,而且风骚诱人。所以西门庆一见潘金莲,便“先自酥了半边”;来杨雄家做法事的那些和尚,一见到潘巧云,“都七颠八倒起来”;道君皇帝甚至不顾至尊体面,钻地道来会李师师;就连那“于女色上不十分要紧”的宋江,见了李师师,也写出了“借得山东烟水寨,来买凤城春色”之类的风话,可见其魅力之大。

二是“淫”。潘金莲是“为头的爱偷汉子”,后来果然与西门庆勾搭成奸。开始的时候,西门庆还只是探头探脑,怕碰钉子。谁知潘金莲比他还要积极主动,竟笑将起来说:“官人休要罗唣!你真个要勾搭我?”当然立马变成干柴烈火。此外,阎婆惜与张文远通奸,潘巧云与裴如海通奸,贾氏与李固通奸,差不多也都是“被摄了魂魄的一般”毫无节制。至于白秀英、李师师等,原本是粉头妓女,自然“人尽可夫”。

三是“毒”。潘金莲亲手毒死了武大郎,潘巧云诬陷石秀,阎婆惜恨不能置宋江于死地,白秀英戏弄雷横,又当众凌辱、谩骂、殴打雷母,贾氏到官府出首、作证,诬告卢俊义,害得卢俊义差一点屈死刑场,这些都是她们“歹毒”的证明。还有那清风寨刘知寨的浑家,原本被王矮虎掳掠上山,差一点失身,亏得宋江出面说情,这才虎口脱险,然而下山之后,却恩将仇报,迫害宋江,也足证其毒。

因此民间便有个说法:最毒妇人心。

“淫妇”们似乎被用来证明此言不诬。

潘金莲毒。武大郎来捉奸时,西门庆吓得钻入床底下躲去。潘金莲却道:“闲常时,只如鸟嘴卖弄杀好拳棒。急上场时,便没些用,见个纸虎,也吓一交。”这真是够毒的。第一,是激将,用“便没些用”来激西门庆;第二,是壮胆,告诉西门庆对方只是“纸虎”;第三,是教唆,用“平日卖弄好拳棒”,暗示西门庆来打武大。果然,西门庆冲出门来,一脚踢翻了武大郎。

王婆毒。当西门庆因被捉奸而一筹莫展时,王婆冷笑道:“你是个把舵的,我是趁船的,我倒不慌,你倒慌了手脚。”于是亲自定下毒计:“把这矮子结果了,一把火烧得干干净净的。”又手把手教潘金莲如何下毒,如何灭迹,害死了武大郎。如此之毒,连西门庆也自愧不如,说“我枉自做了男子汉”。

贾氏毒。她与李固在公堂上诬告卢俊义时,竟说“丈夫,虚事难入公门,实事难以抵对。”“你便招了,也只吃得有数的官司。”这种身份,这种语气,不由官府不信。明里是为卢俊义着想,暗里却是把他往死里送,比那个李固阴毒多了。

不但潘金莲之类的小女子被说成是“淫毒妇”,便是女人中的那些头面人物,也有人说她们“毒”。比如吕后。比如慈禧。比如武则天。常言说,虎毒不食子,武则天却连亲生儿子也不放过。章怀太子李贤是她杀的,长子李弘据说也是她杀的。更重要的是,这几个人,也都是既美且淫的。其中又以武则天为最。“入门见嫉,蛾眉不肯让人”,是美;“彩袖工谗,狐媚偏能惑主”,是淫。按武氏原本是太宗的女人,后来又嫁给高宗,一女而事二夫,岂不是淫?更何况,七老八十的时候,又养了两个面首——张昌宗和张易之兄弟,还不是淫吗?还有吕后,据说也和别人私通过的。慈禧好像没有和谁私通过,但又有人编出了安德海或李莲英是假太监的说法。

于是,从宫廷到民间,从史实到小说,种种事实和流言,似乎都在证明着“淫毒皆从一套来”的说法。当一个社会都在反复念诵着某一些话时,就会在人们的心理上形成一种思维定势,甚至形成一种条件反射,以至于一看到“眉似初春柳叶”,便坚信她“常含着雨恨云愁”;一看到“脸如三月桃花”,便断定她“暗藏着风情月意”。接下来,便是或者去挑逗、勾引、调戏,或者断言其心肠最毒,是惹不得的祸水。

不可否认,女人中确有坏人,这和男人中也有坏人一样,并没有什么稀奇。问题在于,男人中出了那么多坏人,也没有人大惊小怪,为什么女人中出了三五个坏人,就要大做文章呢?更奇怪的是,为什么一说到女人的坏或毒,就一定要扯到男女关系上去,而且一定要归结于她们长得漂亮又有女人味呢?

这当然是一个需要另案分析的问题。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,既然漂亮的、有女人味的女人都是“淫毒妇”,那么,谁还敢漂亮一些、有女人味一些呢?

当然,有一种漂亮女人是不怕受到指责的,那就是“贞烈女”。

正如前述“弱女子”与“女强人”是相对的两极,“贞烈女”与“淫毒妇”也恰好是相反的一对。中国古代有多少贞烈女呢?似乎不少。仅《明史》中留名的,便达一万之多,其中最著名的就有三百多人,而《古今图书集成》收入的明代烈女节妇,就多达三万六千人。

这么多的烈女节妇,总不会都是丑八怪吧?事实上,其中美人还不少。比如明代的烈女单三姐、节妇孙柴氏,都是年轻貌美的女人。正因为年轻貌美,这才会有盗匪、恶少来企图强奸她们,她们也才会抗暴而死,成为烈女节妇。所以她们虽漂亮,却不会遭到指责。但同时也证明,女人太漂亮了总归不是好事。比方说,这二位如果丑得令人生厌,岂不是就没人来打主意了?

显然,长得太漂亮、太性感、太有魅力,或者太有女人味,对于那些“贞烈女”,或预备做“贞烈女”的人来说,就是一个麻烦。所以,那些立志守节的寡妇,便只有两条路:要么及早自杀,一了百了;要么尽量把自己弄得平庸丑陋一些,最好忘掉自己是女人。因为对于一个寡妇,尤其是一个年轻的寡妇来说,最难抵御的诱惑就是性的诱惑,最为严峻的考验也是性的考验,而性爱又总是与姿色、容貌、体态、仪表等相关联。男人见了漂亮女人,很少有不动心的。如果得知对方是寡妇,便更会想入非非,甚至惹是生非。寡妇没有男人保护,好欺负;寡妇有过性的经验,好勾引。所以,“寡妇门前是非多”,年轻漂亮的寡妇门前是非就更多。寡妇们没有办法使自己变得不是寡妇,唯一的对策当然也就只有让自己显得既不年轻,也不漂亮。

当然,这种做法,也许只有对那些守寡不久的年轻漂亮女人才有必要。对于那些守寡已久、年龄较大,早已心如死灰的“资深寡妇”而言,其实已不存在这方面的问题。生活的重负,心情的郁闷,天性的压抑,情感的孤独,都会提前并加速她们的衰老,也许三四十岁时,便已皱纹满面、白发斑斑,甚至目光呆滞、言语木讷,毫无魅力可言了。

寡妇是“贞烈女”中的大多数。由此我们可以推测,所谓“贞烈女”,也基本上是无性化的,与前述“弱女子”相类。不过,弱女子们的无性,主要是别人不把她们当人;贞烈女们的无性,则至少有一半是自己不把自己当人。更何况,贞烈女们虽然有“烈”的一面,但在本质上,却也仍然不过只是弱女子。

漂亮性感有魅力的女人是“淫毒妇”,刚烈正派守身如玉的“贞烈妇”又没有或不敢有女人味,难道中国古代就没有既年轻又漂亮、充满魅力,又刚烈勇敢、聪明能干、心地善良的女人吗?有,但为数很少。

关汉卿杂剧《救风尘》中的赵盼儿是一个。赵盼儿是一个妓女,作为一个年轻貌美、热爱生活的女性,她曾经盼望过能与一个理想的男性结合,过上自由、幸福的生活。但是,多年的风尘生涯,使她深知这很可能是自己的一厢情愿,多半兑不了现的:“待嫁一个老实的,又怕尽世儿难成对;待嫁一个聪俊的,又怕半路里轻抛弃。”因此,她对“从良嫁人”一事,始终保持着清醒的头脑,并在结拜妹妹宋引章(另一个妓女)要嫁给花花公子周舍时,极力劝阻。果然,宋引章一进周舍家门,便先吃了五十杀威棒,以后又受尽种种虐待。赵盼儿为了救出宋引章,便利用周舍酷好女色又喜新厌旧的特点,假意答应嫁给周舍,让周舍写下一纸休书给宋引章,自己再宣布与周舍“拜拜”。当周舍责问她“曾说过誓”要嫁自己时,赵盼儿回答说,你不是老逛妓院的吗?咱们这些妓女,谁不是逢场作戏,对着明香宝烛,指着皇天后土,赌着鬼戮神诛!“若信这咒盟言,早死得绝门户。”终于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,用自己对周舍的欺骗,回敬了周舍对宋引章的欺骗,不但大快人心,而且充分展示了她的机智和勇敢。

关汉卿另一杂剧《望江亭》中的谭记儿也是一个。谭记儿是一个寡妇,后来改嫁青年官员白士中,过上了夫妻恩爱的幸福生活。然而权贵杨衙内为了霸占她,竟向皇帝诬告白士中,骗得势剑金牌,要来行凶作恶。谭记儿为了保卫自己的丈夫和来之不易的幸福生活,便挺身而出,于中秋之夜,乔装成渔妇,来到望江亭,利用杨衙内贪杯好色的特点,以切脍献新为名,巧语周旋,煮鱼劝酒,赚取了势剑金牌,挫败了杨的阴谋诡计,让那奸贼“满船空载月明归”。

赵盼儿和谭记儿,是这类女子中的佼佼者。她们一个是风尘女子,一个是再嫁寡妇,社会地位都不高,但她们的人格却并不因此而卑下,她们的识见也并不因此而短浅。她们的胆量、智慧、镇静自如和处变不惊,甚至让男人也自愧不如。在得知了杨衙内的阴谋后,白士中只是愁眉苦脸、长吁短叹,而谭记儿却一改往日的娇羞温柔,果敢地说:“你道他是花花太岁,要强逼的我步步相随。我呵,怕甚么天翻地覆,就顺着他雨约云期。这桩事,你只睁眼儿觑者,看怎生的发付他赖骨顽皮。”这真是何等气魄,何等胆略!

在中国古代妇女形象中,我最欣赏的便是这一类既有英雄气又有儿女情、既有男儿胆又有女人味的人物,尽管她们人数不多,而且社会地位也往往很卑贱。她们多半是妓女,或婢女,或再嫁寡妇,或被掳良人,有的失身,有的失节,有的失去自由,但我以为,只有她们,才是真正的“贞烈女”。

什么是“贞”?贞就是正,包括忠诚、正直、富有同情心和正义感,“穷不失义,达不离道”。这恰恰是这类女子的可贵品德。

她们的共同特点,是在身不由己的情况下,能守住自己心中的一方净土。当她们为了生存而不得不出卖色相时,力求“卖艺不卖身”(如《卖油郎独占花魁》中的莘瑶琴)。求之不得,则求“卖身不卖心”(如《杜十娘怒沉百宝箱》中的杜十娘),一片真情只付于真情人。所以当杜十娘得知李甲变心时,便痛彻心扉地感到了被欺骗和被玷污。作为妓女,她无法保住自己的身子;作为贞女,她却必须保卫自己的心灵。所以,她不惜一死,怒而沉江。因为在她们看来,心灵的自由是比身体的自由更宝贵,心灵的纯洁是比身体的洁净更重要的事情。“哀莫大于心死。”心既已死,则此身何惜?

显然,这就不仅是“贞”而且是“烈”了。烈也者,为义而死之谓也。杜十娘为之献身的义,不是统治阶级宣扬的“贞女不事二夫”“饿死事小,失节事大”之类伪善的礼义,而是她自己心中至真至诚的情义,因此才感天动地。杜十娘投江后,围观群众咬牙切齿,义愤填膺,争欲拳殴李甲和孙富,李甲后来也郁成狂疾,终身不痊,遭到老天报应,真可谓天怒人怨了。

此外,如赵盼儿的“拔刀相助”,谭记儿的“挺身抗敌”,罗梅英的“振我妻纲”,均可谓之“烈”。罗梅英的故事始见于刘向的《列女传》,后成为广泛流传的民间故事,又被石君宝改编为杂剧《秋胡戏妻》。罗梅英是个美丽善良的女子,为了婚后夫妻恩爱,她不愿拣取个财主,却宁可嫁给贫穷的秋胡。婚后三天,秋胡便被抓了壮丁。罗梅英拒绝了自己父母和婆婆要她改嫁的要求,坚贞自守,甘苦备尝。十年后,秋胡得官回家,夫妻相见于桑园,竟不相识,而秋胡亦竟把她当作他人之妻调戏。当罗梅英得知这个流氓就是自己盼望多年的丈夫时,愤怒至极,坚决要求离异。显然,罗梅英要捍卫的,并不是封建礼仪,而是她自己极为看重的夫妻情义和人格尊严。

应该说,这类形象,才是最值得肯定的中国古代女性。

嗲妹妹与假小子

历史转眼就到了现当代。

当代中国的女性如何呢?除所谓“贤妻良母”型仍是大多数外,还有两种类型,也值得一说,这就是“嗲妹妹”和“假小子”。

典型的“嗲妹妹”大体上主要在南方,又尤以上海的“嗲妹妹”最为典型。汉字当中音“diǎ”的只有“嗲”这一个字,原本是南方的一种方言,北方人无论男女,往往都不知“嗲”为何物。《汉语大字典》和《现代汉语词典》都把它解释为“撒娇的声音和姿态”,例如“嗲声嗲气”等。这很能代表北方人对“嗲”的一种看法,但显然有失准确。比如南方有一种味道叫“沙嗲味”,难道是“撒娇的味道”?上海有句话叫“牢嗲格”(“蛮好的”“挺好的”之意),难道能译为“挺撒娇的”?即便“发嗲”这个词,也不能简单地理解为“撒娇”。实际上,“嗲”这个词,不仅有娇羞、娇嗔、娇小、娇弱、娇贵、娇痴、娇嫩、娇柔、娇滴滴等义,还有比这更丰富更复杂的内容。

我们不妨来考查一下。

首先,“嗲”是专属女性的。说一个男人“发嗲”,虽不一定是讽刺,也多少带有玩笑、调侃意味。其次,“嗲”又是专属女孩的,只有女孩子才有资格“嗲”。老太婆如果也“发嗲”,就让人发笑。当然,这个范围可以扩大到少妇。当一个少妇有资格“发嗲”或被人视为“很嗲”时,便意味着她实际上被人看作一个小姑娘,像一个小女孩一样被人宠爱着,是一件很幸运的事。因此,生活中就只有“嗲妹妹”的说法,没有“嗲哥哥”或“嗲太太”的说法。哥哥是嗲妹妹的保卫呵护者,当然自己不能嗲;太太已为人妻,或已为人母,也不好再嗲。“嗲太太”当然也是有的,但必须指出,这些太太在她们丈夫的眼里,其实是被看作“嗲妹妹”的。

“嗲”虽然只属于女孩子,却又并非所有的女孩子都可谓之嗲。比方说,五大三粗者不嗲,矮胖墩实者不嗲,火暴泼辣者不嗲,呆板木讷者不嗲,耕种力田者不嗲,沿街叫卖者不嗲……看来,要“嗲”,还真不容易。它实际上包容着对年龄、性别、出身、地位、身材、姿态、性格、谈吐、气质、情趣、技巧,甚至口音方面的要求。只要有一个方面不能达标,就不大容易“嗲”得起来。比方说,说吴侬软语或闽南国语的女孩比较嗲,而操河南口音或陕北口音的女孩,就很难被认为是“嗲妹妹”。

尽管嗲有如此之多的条件,但嗲又不等于这些条件本身。准确地说,它是一个女孩子,因身材娇小、体态妩媚、性格温柔、谈吐文雅、衣着入时、举止得体,静则亭亭玉立,动则娉娉袅袅,言则柔声轻诉,食则细嚼慢咽等等方面而给人造成的一种情绪性感受。要之,它是一种文化情调;或者说,是一种“味道”。

这种味道常被北京姑娘轻蔑地叱之为“臭美”和“犯酸”,但它绝不等同于武汉人之所谓“zě”(字典上没有这个字)。武汉人之所谓“zě”与“嗲”有相近处,但却是对“撒娇”“发嗲”的一种轻蔑、讽刺和批判,通常指那些没有资格撒娇、发嗲或摆谱,却又要装模作样、忸怩作态者之让人恶心、犯酸处。遇到这样的情况,武汉人就会十分鄙夷地说:“你zě个么事?”或“闯到鬼了,一个屁大一点的办事处,他还zě不过!”

上海人之所谓“嗲”,却不但不是让人反感、厌恶,反倒是让人疼爱、怜爱的意思。因为有资格嗲的,都是些女孩子,而且是娇小玲珑、柔美可人的女孩子。这样的女孩子,有谁不疼爱呢?而让人疼爱的女孩子,又有几个不娇嗲呢?于是,一个女孩子,越是感到被人疼爱,也就越是娇嗲。同样,她越是娇嗲,也就越惹人疼爱。恋爱中的上海小姐,差不多都懂得这个道理,一个个各显身手,直令男士们柔肠寸断,疼爱异常,恨不能捧在手心,贴在胸口,关怀呵护备至。

这种令男士为之倾倒的手段,谓之“嗲功”。除先天条件外,技巧也很重要。其要义,在于必须懂得所谓“嗲”,乃是一种令男人大起疼爱呵护之心的气质,所以决不可以装大。男人都自以为了不起,无论是男子汉(真老虎),还是小丈夫(纸老虎),都不希望自己的女人是母老虎。面对一只母老虎,纸老虎固然会露馅,真老虎也觉无味,因为那将使自己无法扮演男子汉的角色,至少也要失去许多机会。故“发嗲”者越小越好:身材小、胃口小、声音小、动作小、胆子小,这才能让男人“大”显身手。结果是,男人得了面子(像个男子汉),女孩子得了实惠(受到保护疼爱),岂非大家都很开心?

同样,深谙此道的男子也会投其所好,曲意逢迎,温柔体贴备至,此则谓之“花功”。女的会“嗲”,男的能“花”,则一拍即合,也就能“拍拖”。故沪上人云:“男吃嗲功,女吃花功。”

由此可见,所谓“嗲妹妹”,就是那种让男人心疼、怜爱的女孩子;所谓“嗲功”,就是能让男人柔肠寸断、疼爱不已的功夫;而所谓“嗲”,则是这类女孩子身上特有的、为男士们所喜欢的一种“味道”。

显然,这是一种女人味。

应该说,在任何情况下都保证自己不失女人味,是江南一带尤其是上海女性的特点。一般地说,是女人就该有女人味。北方的女性,在她们做姑娘的时候,也是有女人味的。但是一嫁人,尤其是一当母亲,就难讲了。相当一部分,是只让自己的女性特征,单方面地向母性发展。包括她们的衣着、装束,都只是“母亲”而不是“女人”。更糟糕一点的,甚至会弄得十分邋遢、窝囊,蓬头垢面,衣衫不整,拖拉着鞋,敞开衣襟坐在门口奶孩子,一身的奶水和屎尿。似乎一个女人一旦当了母亲,就不必再在意自己是女人了。

南方和上海的女性则不然。她们在任何时候,都不会淡忘自己的性别角色,决不会像北方的女人那样,满不在乎地穿男人的衣裤。即便在“不爱红装爱武装”的年代,她们也会对那些肥大的绿衣绿裤动点手脚。比方说,把腰身、直裆和裤脚改小一点,在领口和袖口做点文章等,让人看了既觉得那军装已不是那么回事,又不得不暗自承认“是好看多了”。一旦稍微开放,则她们的花样也就更多,而这些花招,亦无非是设法表现出自己的性别特征而已。

事实上,正如杨东平在《城市季风》中所指出的,“上海女孩从少女时代起,就得到来自母亲和外婆的‘女性养成’教育”。其实,给予她们这种教育的,也不止于母亲和外婆,还包括那些热心快肠的老阿姨,无话不说的小姐妹,以及街头巷尾左邻右舍的耳濡目染。这使她们从小就会洗衣、烧饭,会缝纫、编织,坐吃有相训练有素,举止仪容分寸得体,知道如何同男孩子交往又界限分明,也知道颜色图案款式如何入时而不“乡气”。

当然,她们也从小就知道发嗲,以及在什么时候什么场合和如何发嗲。

总之,她们从小就知道自己是女人及如何做女人。

现在,我们对于所谓“嗲妹妹”,大致上可以有个印象和界定了。一般地说,这是指那些娇小、柔弱、秀美、文静、招人疼爱的女孩子,比如林妹妹那一类。同时,也可以广义地指那些特别有女人味,而且特别突出女人阴柔气质的那些女性。

但是,“嗲妹妹”决不等于“弱女子”。

事实上,“嗲妹妹”的弱往往只是表面形象,正如不少“痞哥们”的强只是外强中干一样。不少上海姑娘(也包括少妇),其实是外弱内强、外嗲内不嗲的。

在曾经云集了上海知青的新疆、黑龙江、云南等生产建设兵团工作过的人都有这样一种印象,上海姑娘并非都是“娇小姐”,其实多为“女能人”。她们既不娇气,也不懒惰,更不愚蠢,生产能力和生存能力都令人刮目相看(上海男知青其实也一样)。准确地说,她们是要撒娇时真能撒娇,要吃苦时真能吃苦,要团结人时真能团结人(一块酱油糕就够了),要排外时真能排外(一句上海话就够了),既能很快适应环境又能保持上海特色,既能当上“铁姑娘”又不失女人味。我在兵团工作过,我自己就有这个印象。而且我还发现,不少北方籍的男职工,其实是很希望娶一位上海女知青做老婆的。结婚以后,这些北方男子甚至很快就会上海化。即便不像上海男人那样怕老婆,至少也不像北方男人那样打老婆。除了不会说上海话外,全身上下都会被他的妻子打扮得像个上海人,甚至连饮食习惯也不例外。

这正是上海嗲妹妹的功夫所在:先用嗲功征服男人,再用嗲功改造男人,让男人在柔情蜜意中悄然就范,成为自己理想中的那个样子。可以这么说,如果上帝不能把一个称心如意的伴侣送到上海姑娘面前,她们就会自己创造一个。所以,门槛精又讲实惠的上海姑娘并不奢望白马王子,她们宁可挑一个“可教育好的子女”,亲自动手把他塑造成理想丈夫。

谁说嗲妹妹们弱来着?

其实,上海女性不但在家里是强者,而且在单位上也不弱,不少人是业务骨干,甚至是领导。要之,她们的柔弱和娇嗲,有一半是做给别人看的,这样可以得到种种实惠(比方说在劳动时得到男性的主动帮助,生活中得到男性的主动照顾等)。可以这么说,现代嗲妹妹在表面上继承了传统弱女子的形象,却把那“弱”改造成了一种生存武器和生存智慧。

毫无疑问,当娇嗲或其他什么女性的特征被看作了一种可资利用的手段时,它们固然可以被用来为自己谋求幸福,但也完全可能成为商品。上海人的婚恋中,原本就有“讲实惠”的传统,那么,当婚姻变成了金钱交易时,娇嗲也就往往变成了讲价的砝码。

也许,这也正是北方姑娘极其厌恶南方小姐之娇嗲的原因之一。相比较而言,北方姑娘的确更为“侠义”。北方的男子互称“哥们”,北方的姑娘则互称“姐们”。而且高兴起来,没准儿也互称“哥们”。她们重情感,讲道义,和男人们一样,频繁地使用诸如“特肝胆”“特铁”之类的词儿,来形容她们和自己朋友的友谊,而这种友谊又往往是打破性别界限的。在假日,上海姑娘多半是挽着男朋友的手去“轧马路”(实在地讲,上海除了马路以外,还真没有什么别的地方可逛),而北京姑娘则完全可能男男女女一大群,呼朋引类地到城外去郊游,去远足,去举行“不分你我的共产主义野餐”,大碗喝酒,大块吃肉,大秤分苹果。酒足饭饱以后,便呼啸山林,或感叹活得“真没劲”。

显然,北方姑娘绝无南方的嗲气,有的只是豪气。她们大多性格开朗,自然大方,大大咧咧,没心没肺。不但自己有事不往心里去,而且深信别人也是这样。她们跑到别人家里去,可以和别人的丈夫嘻嘻哈哈,打打闹闹,谈笑风生,亲如家人,全不管对方的妻子是否会吃醋。当然,对于自己的吃喝穿戴,也是满不在乎的。她们当然也有高档的、名牌的服装,但购买这些服装,多半是凭一时的兴致,很少经过精细的盘算。甚至会有这样的情况,几个朋友竟会买回同一种面料款式的衣服,因为这样才显得够“姐们”,而这在上海姑娘看来显然是不合算的——有这份钱,还不如各买一种面料款式的换着穿。

然而,穿着马虎吃得也马虎的北京姑娘,在选择对象时却又是审美型的。她们坚持“男子汉”标准,对于诸如有无住房、是否会做家务之类的实际问题较少考虑,或放在次要位置。“不就是住房吗?哪儿不能凑合?”至于做家务,更不要紧。大家都不会做饭更好,干脆吃食堂,熬不住了就下馆子:“不就是涮羊肉吗?撑死了也就半月工资嘛!”

与这种豪气相对应,北方姑娘对自身形象的塑造,当然不会是“嗲妹妹”,反倒有不少是“假小子”。

我对“假小子”的特点有句调侃的界说:“说话颠三倒四,做事丢三落四,交友不三不四,被人说三道四。”前两句当然是说她们的性格:风风火火、毛毛糙糙、大大咧咧、咋咋呼呼,没有章法,不讲规矩;所谓“交友不三不四”,当然不是指她们结交坏人,而是说她们与人交往没有那么多忌讳和戒备,三教九流,五湖四海,只要脾气对路,性格结缘,都与之往来,这也正是她们豪爽的一面。豪爽的“假小子”们,最痛恨和最鄙视的,就是“抠门”和“犯酸”。不抠门当然“大度”,但往往连勤俭持家、精打细算、省吃俭用、细水长流等传统美德也予以抛弃;不犯酸当然“帅气”,但往往连优雅、温柔、含蓄、细腻等女性特征也丢个精光。此外,她们也都相当一致地厌恶家政,不屑于学习烹饪料理、针线女红。她们完全有可能把自己的房间弄得乱七八糟,凌乱不堪,东西乱扔,被子不叠,要用的东西找不到,不用的东西到处都是。她们甚至对自己的身材、长相、衣着也满不在乎,山吃海喝,零嘴不断,吃得胖乎乎傻呵呵的,然后吊儿郎当地穿件文化衫,上面印着:“别理我,烦着哪!”或者:“从来就没想嫁人!”

这就难免让人说三道四了。1988年,美籍作家赵浩生在《中国青年报》上撰文,惊呼“中国最大的悲哀,就是没有女人了”。我想这主要是指那些“假小子”而言,而且主要是指她们的粗暴生硬、咋呼泼辣、蛮横无礼、说话挺冲,一开口就是“老姑奶奶”如何如何之类的德行而言。

其实,即便没有这些“假小子”,中国人也会普遍地感到“女人越来越不像女人了”。各地都有诸如“女的比男的坏”或“姑娘比小子坏”之类的民谣。这里说的“坏”,可能有两种:一种是指道德的堕落,比如“男人有钱就变坏,女人一坏就有钱”的“坏”;另一种就是指性格、脾气甚至气质、禀赋的“坏”。而后一种“坏”的结论,又往往是比照传统妇女形象得出的。这说明中国妇女的情况,在本世纪确实比男性发生了更大的变化,而这种变化又不是可以简单地用“坏”或者“好”来形容的,尽管它往往被这样简单地归结着。因此,我们还有必要对20世纪女性的变化,做一个简单的回顾和检讨。

二十世纪新女性

的确,20世纪是中国社会政治文化天翻地覆的时代,而其中变化最大且感受最深者,又莫过于女性。

20世纪前的六七百年间,即元、明、清三朝,是中国妇女生活最黑暗的几个世纪,其中又以明清两代妇女受压迫最重。有学者甚至认为,中国妇女的非人生活,到清代已经“登峰造极”,“蔑已加矣”。(陈东原《中国妇女生活史》)换言之,已非革命不可了。

革命是在中国妇女毫无思想准备的时候突然发生的。到19世纪中叶以前,封建礼教对中国妇女的限制、歧视、压迫、禁锢,早已从一般性“贤妻良母”“三从四德”“授受不亲”的要求,发展到“守贞守节”“无才是德”“足不出户”的禁令,女性的心理受到严重的压抑和扭曲,妇女的身体早已丧失自由。然而,历史上所谓近代、现代、当代这一个半世纪,在中国大地上发生的事情,却又太具有突变性和戏剧性:鸦片战争、太平天国、洋务运动、戊戌变法、八国联军、辛亥革命、五四运动、北伐战争、井冈烽火、万里长征、八年抗战、解放战争、三反五反、公私合营、反右四清、文化革命、拨乱反正、改革开放……一系列的活剧纷纷上演,其内容、形式、情节、主题、宗旨、导向又不尽相同甚至相悖,让人目不暇接,就连反应稍慢的男人都难免落伍掉队,更遑论久受禁锢的女性了。

然而,革命给中国妇女带来的好处,也是她们意想不到和喜出望外的。“不缠足”解放了她们的身,“兴女学”解放了她们的心,“废除包办婚姻”还其恋爱自由,“实行一夫一妻”使其免受奴役,“男女同工同酬”提高了她们的经济地位,“妇女参政议政”提高了她们的政治地位,而“男女一律平等”则更从法律上保证了她们成为和男子一样,有着公民权利与义务的独立、自主以及人身人格不受侵犯的人。

这是几千年来连想都不敢想的事,而革命却几乎在一夜之间实现了。那些千百年来强加于妇女之身、想挣又挣不脱的铁锁链,也几乎在一夜之间就由革命给粉碎了。中国妇女不能不感谢革命、拥护革命、热爱革命。作为中国革命的直接受益者,她们和广大工人、贫下中农一样,也同时是中国革命最热忱的拥护者和最坚定的支持者。中国革命队伍中有那么多的女性,原因之一,也在于此。

也许正是这个原因,革命者,尤其是女革命家,就成为20世纪中国女性,尤其是新中国成立以后中国女性崇拜的偶像和学习的楷模。

这样一些女革命家、革命者和革命英雄的名字,几乎是每个新中国女性都耳熟能详的:秋瑾、宋庆龄、何香凝、向警予、刘和珍、杨开慧、赵一曼、江姐、刘胡兰、向秀丽……她们不仅是中国女性的骄傲,也是中国女性的榜样。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,正是在榜样的带动和鼓舞下,新中国女性表现和建立了与传统美德不同的新美德,它们包括:

一、爱国主义精神。爱国是中华民族的光荣传统,但在传统社会,女性似乎又没有多少资格爱国。除花木兰、穆桂英、梁红玉等屈指可数的少数女英雄能够以身报国外,其他女子大多报国无门。只有在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中,中国妇女的爱国热情才有机会得到表现。新中国成立后,女性有了参政议政的权利,也不再被束缚在家庭的小圈子里,便变得关心起国家大事来。天下兴亡已不再只是“匹夫有责”,而是“男女都有责”了。当然,对国家大事的关心,主要还体现在城市妇女(尤其是北京)、职业妇女(尤其是干部和知识妇女)和学生身上,但毕竟已开始成为一种新的时代风尚。

二、英雄主义精神。这主要表现在对传统男性职业的挑战和对女性生理极限的超越。因为“时代不同了,男女都一样”,男人能干的,女人也要照样能干才行。于是,女拖拉机手、女司机、女飞行员、女子高空带电作业等英雄形象便层出不穷。这实际上是女性英雄主义的一种表现。它甚至超过了“男女都一样”的要求,而向“女子胜过男子”的目标进军,并战果辉煌。比如在体育方面,继中国女排的崛起之后,女子足球、女子摔跤、女子举重、女子柔道、女子竞走、女子中长跑等项目都令她们的男性同行汗颜。女子在体格体力上原本不如男子,那么,体育界的“阴盛阳衰”,还不足以证明中国女性的英雄主义精神吗?

三、积极向上精神。这主要表现在学习上。有资料证明,新中国女性的学习热情要普遍高于男性。其原因有三:一是学习机会来之不易而倍感珍惜;二是意识到旧社会妇女地位低下与不识字有关;三是前述女革命家多为知识妇女。这种精神从建国初期一直贯穿到现在。近几年频频出现的女生高考平均分数高于男生,或“女状元”多于“男状元”的现象,便是证明。看来,女性不但在体力方面大出风头,而且在智力方面也要压倒须眉了。

这些现象确实很能令人鼓舞。因为它们证明中国妇女确实成了国家的主人,证明中国女性的内在潜力确实得到了开发,优良品质确实得到了体现,自身素质确实得到了提高,同时也证明“妇女的解放”确实不是一句空话,而是实实在在的事情。

然而忧虑也不是没有的。

最令人忧虑的,就是与此而同时产生的女性的“无性化”和“男性化”倾向。

前面已经说过,中国妇女是在毫无思想准备的条件下迎来自己的解放的。她们并不知道解放以后的自己,该是个什么模样(事实上也没有任何人知道),于是,她们就只能为自己的形象塑造设定两个榜样和一个标准。这两个榜样分别是女英雄和男同志,而这一个标准则是革命化。

新中国女性以革命化为标准是很自然的事,因为没有革命就没有妇女的解放。然而革命本身是没有性别的。它关心的主要不是两性之间的关系和男女各自性别角色之类的问题,而是社会政治问题。在这些问题上,革命对男人和女人都一视同仁。它要讲的,只是社会性、人民性、阶级性和党性。也就是说,它只区分阶级、敌我、党派等等,不区分男女。所以,在革命斗争中,男女之间的性别差异往往会被抹平而变得无性化起来。

其次,革命毕竟是一个阶级推翻另一个阶级的暴力行动,它更多地需要男性的阳刚之气,而不是女性的阴柔之美。事实上,在革命队伍中,也总是男同志的人数大幅度地多于女同志。而且为了革命的胜利,又总是要求女同志向男同志看齐,而女同志也乐意这样,因为这才能体现“男女都一样”的妇女解放精神。如前所说,这确能给女性带来不少好处,比如增强自信心,提高战斗力,变得有进取精神和会做社会工作等,但女性的某些性别特征的无意流失甚至男性化,也是一个事实。

因此,当一场被标榜为“革命”的动乱席卷全国时,一种令人哭笑不得的女性形象也就登上了历史的舞台,这就是“文革”中的女红卫兵。

女红卫兵是以这样一种形象登台亮相的:剪短发,着军装,两眼圆瞪,双脚叉开,一手卡腰,一手挥舞着武装带,一开口就是“他妈的”。这副模样很能代表她们的性格特征:尚武、好斗、粗野、蛮横,没有一条是一个女孩子该有的。

这类形象以北京的女红卫兵最为典型和标准,而其始作俑者则是所谓“联动”。“联动”的女红卫兵们原本是生活在大院里的“假小子”和“疯丫头”。她们的童年不乏集体主义、革命英雄主义、斗争精神和造反精神的熏陶,却少有所谓“女性养成”的教育。因此,一旦尚武成为当时社会所要提倡的精神,便不难得风气之先,在当时那种普遍的男性倾向中脱颖而出,以一种走在时代潮流前列的姿态,作为最能体现时代精神的形象而领袖群伦。在60年代末,这种形象一时间风靡全国,在各地产生了不小的影响,出现了一大批造老师和老子的反、自以为是“小姑奶奶”的“英雄”。其风头之健,真可谓摧枯拉朽,所向披靡,就连南方的嗲妹妹们,也一个个自惭形秽,争相摹仿,尽管学得不像。

从历史的角度看,女红卫兵形象不过昙花一现。其所领风骚,大约也就两三年光景,正所谓“弹指一挥间”,但其意义却不因时间的短暂而微小。从某种意义上讲,女红卫兵是对传统女性形象的彻底反叛,里里外外都掉了一个个儿,确实能让人痛快一阵子的。可惜,这种痛快的背景,却是一个民族历史性的时代悲剧,其形象本身也明显地带有做戏和表演的性质(而且是中国式的程式化的表演),以至于让后人看来未免滑稽。当然,公平地说,这些表演者在自己的内心深处,是真心热爱革命向往革命的。她们并不认为自己的表演是表演。不少女红卫兵在武斗中“壮烈牺牲”或“从容就义”,就是证明。这是一种真实的悲剧、严肃的荒谬和疯狂的理性。它留下的课题,至今还值得深思。

但不管怎么说,女红卫兵的形象实在并不可爱。起先是冷静下来的男同学们不觉得有什么可爱,后来是她们自己也觉得索然无味,最后是全国人民宣布与之告别。其过程大体如此:开始是随着知识青年的上山下乡,这种表演性极强的形象一下子失去了自己的舞台(广大贫下中农不需要也不欣赏这种形象)。后来,则是“四人帮”控制下的上海,“小资产阶级情调”开始抬头,“奇装异服”在南京路和淮海路上悄然走俏(这曾使“四人帮”大为恼怒,并莫名其妙地把它算作是邓小平的一条“罪状”)。最后,随着“四人帮”的一朝覆灭,也几乎在一夜之间,女红卫兵形象便永久地销声匿迹了。

接踵而来的是一个多样化的年代。

20世纪最后二十几年,是中国历史上空前开放和活跃的时期。在这个百花齐放的年代,各类女性形象的纷纷粉墨登场,可以说是不足为奇。

最先让人耳目一新并引起愉悦的,是那些全无红卫兵尚武好斗色彩的女性形象,比如《苦恼人的笑》《甜蜜的事业》《小街》《大桥下面》等影片中由潘虹、李秀明、张瑜、龚雪、殷亭如等人扮演的那些角色。这些正面人物因其已开始展示女性独有的美而大受观众的欢迎,其中又尤以龚雪、殷亭如等人的楚楚动人而招人疼爱,而这几位恰好正是正宗的上海姑娘。刘晓庆虽然“辣”了一点,却也还有川妹子的可人之处。她和陈冲联合主演的《小花》,至今仍为不少人所津津乐道。“妹妹找哥泪花流”的歌曲,当然也风行一时。

后来则是“北地胭脂”巩俐等的走红,而银幕上的形象也越来越“不像话”:不是歌女、舞女、吧女,便是女匪、女谍、女贼,连妓女也不甘寂寞,卷土重来,频频亮相。甚至连“性感明星”这样的头衔,也居然被启用,而且颇为看好。与之相对应,90年代女孩子们的言谈举止和社会交往也越来越“胆大妄为”。出入舞场已不足为奇,衣着入时更不在话下;笑不露齿固然早成历史,口出狂言差不多也是家常便饭。尤其令人不解的是,90年代的女孩子们,对于性、爱情、婚姻等问题似乎都不大当回事。五六十年代女孩子们羞于启齿的那些词,比如“恋爱”“结婚”等,她们都能满不在乎地脱口而出,甚至在大庭广众之中像说吃饭喝水洗衣服一样说到诸如“做爱”这样的词,令老一辈人瞠目结舌大摇其头。问题并不在于她们说了什么,而在于她们在说这些时的那种无所谓和不动声色,那种坦然、淡然、超然和随意。看来,新一代的女性真是大不同于前,而近一二十年的变化也绝不小于世纪之初。随便举个例,据说,有一种观点在九十年代的女孩子们之间颇为流行:最好找两个男人,一个当丈夫,给自己做饭;一个当情人,和自己做爱。这可真是“与传统观念彻底决裂”了,只不过其内容与形式都和女红卫兵大相径庭罢了。

然而传统的力量依然存在。在一个人们似乎不大有思想准备的夜晚,凯丽扮演的刘慧芳忽然大爆冷门,又几乎在一夜之间占领了全国的电视频道。人们这才惊讶地发现,弄了半天,似乎还是咱们中国那些贤惠、温柔、善良、忍让的传统女性好。

几乎与此同时或稍后不久,一股“女红热”也在大学校园里悄然兴起,并成为当前讨论的一个热点。历史转了一个大圈,似乎又回到了原地。这才真让人哭笑不得呐!

看来,要对这一系列的风云变幻作结论,显然还为时太早。

的确,要描述和评说这将近一百年间中国妇女的变化,无疑是太复杂的事情;而前面的述说,当然也难免粗疏和偏漏,甚或有荒谬错误之处。但有一点可以肯定:这毕竟是一个妇女解放的世纪,也毕竟是一个充满着艰难困苦、反复曲折,因而风波迭起、险象环生的世纪。在这样一个世纪探索前行,什么问题都可能遇到,什么事情都可能发生,因此一切现象都属正常,一切变化都有道理,既毋庸大惊小怪,也不必“觉今是而昨非”。重要的是对此持一种客观、冷静、理智、科学的态度,则对于我们今后的事业,必有所裨益。

更何况,我们还应该看到,较之旧中国,新中国的男人和女人,应该说是更像男人和女人了。他们无论在体格上,还是在心理上,较之“东亚病夫”和“王朝顺民”,都有了质的变化和飞跃,尤其是有了对自身进行认识和反思的能力,这才提出了“女人越来越不像女人”或“男人越来越不像男人”的问题。要言之,这些问题的提出,并非意味着我们的状况有多么糟糕,而只意味着我们对自身人格塑造的要求越来越高,这才表现出对现状的不满。无疑,这是一种进步的表现。

同样的,要展望中国女性的未来,也是一个太复杂的问题,我们将留到本书的最后再去讲它。这里要说的是,“女人越来越不像女人”,绝不单方面的只是女人的事,正如“男人越来越不像男人”不是男人单方面的事一样。作为矛盾对立统一的双方,男人和女人形象的重塑都既有赖于自己,也有赖于对方。没有健全的男性,就没有健全的女性。同理,没有健全的女性,也就不会有健全的男性。当然,没有健全的男性和女性,也就没有健全的人性,而没有健全的人性,就不会有健全的社会。在大力提倡精神文明的今天,这无疑又是一个极有意义的课题。

问题看来已经比较明朗了:既然男性和女性都只有在对方那里才能展现自己的特征,也只有在对方那里才能得到自己的生成,那么,我们就有必要先来考查一下中国社会的男女关系,考查一下它的历史及其得失。

显然,这就必须谈到中国社会中曾经有过的种种男女关系。

当然,也就不能不谈到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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